州纪委第四纪工委四个强化践行“第一种形态”
日期:2019.12.24
本报讯(通讯员 王明云)去年以来,州纪委第四纪工委以廉政谈话、警示教育、日常监管、谈话函询等方式积极实践“第一种形态”,突出抓早抓小,对监督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“咬耳扯袖”,从源头防微杜渐。强化约谈提醒。制定约谈方案,针对存在问题和风险点形成约谈事项提纲,逐一约谈16个监督联系单位党委(党组)负责人和纪委(纪检组)负责人共23人,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。约谈提醒进一步强化了各监督联系单位“两个责任”意识,层层传导压力,以实际行动实践“第一种形态”。
强化监督检查。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,对负责监督联系的16个单位落实各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常态化抽查,强化纪律要求,对问题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,责成做出检查,并要求及时整改。2016年开展检查10次,发现问题24个,督促整改24个。
强化谈话函询。对信访件中涉及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,针对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。2016年受理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7件,其中谈话函询处置2件,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,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。
强化警示教育。督促各监督联系单位开展“两学一做”,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,纪工委书记先后3次到监督联系部门讲廉政党课。督促16个监督联系单位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率达100%,确保各单位参加党章党规网络测试率达100%。在重要时间节点提醒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。确保监督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《永远在路上》全覆盖。提醒监督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,强化政治自觉,严格要求自己。